中共山东省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类别:制度建设 发布时间:2020-01-02 浏览人数:0     分享


近日,中共山东省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全文如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通知,对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对正风肃纪提出要求。中央纪委专门印发通知,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相关要求落地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以优良作风促进全面小康、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至关重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充分认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特殊重要性,自觉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情况作为校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是否做到“两个维护”、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以坚强的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实现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协同联动,凝聚监督检查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通过调研指导、约谈督促、廉政谈话、提出建议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督促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要加强同公安、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做好节日期间有关督导、检查和考核等工作,实现纪检监察监督和各部门监督监管有机衔接。要加大对党风政风、信访、监督检查等内设部门统筹力度,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严格执行紧盯“四风”值班、报告和督办等制度,凝聚工作合力。在做好正风肃纪工作的同时,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跟踪了解责任单位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鲁办发电〔2019〕158号)情况,以强有力监督确保有关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严格执纪执法,精准查处“四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两节”期间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精准问责。要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挖细查、优先处置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违规公款吃喝、发放津补贴、收送礼品礼金、操办婚丧喜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易发多发问题,及时发现和甄别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查处利用公共资源和地方名贵特产等特殊资源结“人缘”拉关系,以及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深化运用“四种形态”,防止和纠正工作方式欠妥、层层加码、搞“一刀切”等问题。

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要在保持高压态势决不放松的基础上,投入更多精力抓制度建设、抓教育引导,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建设。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引导党员干部加强理论武装、加强党性修养、加强自我改造,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做到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要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结合节日期间“四风”共性问题、多发问题,综合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把解决问题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强化约束。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加强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作用,推动正风易俗、正本清源,以优良作风永远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要求,精心组织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活动,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保密和应急值守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打铁必须自身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树立良好形象。

省纪委省监委举报电话:0531-12388;举报网站:http://shandong.12388.gov.cn。举报信箱:山东省纪委省监委信访室(邮编:250001);对“四风”问题,也可使用省纪委监委网站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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